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長江水生生物保護工作的意見》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定不移推進長江十年禁漁工作的意見》,推動長江南通段長江江豚保護工作,7月12日,淡水漁業研究中心與南通市農業農村局、長江上海航道處簽訂長江南通段長江江豚保護合作框架協議,淡水中心副主任徐生出席簽約儀式。

期間,徐生副主任就目前長江江豚保護現狀及淡水中心在長江江豚保護工作方面的成績和優勢作交流報告,重點闡述了在長江南通段開展長江江豚保護工作的必要性。

三方將根據協議內容進行全方位合作,共同在南通市開展長江江豚保護工作,以期發揮南通市的地域優勢,進一步加強長江南通段長江江豚就地保護力度,推動南通市長江江豚保護研究工作,為建立長江大保護聯合協作機制提供示范。

7月18日,淡水中心工作人員赴南通與長江南通航道局共同完成6個點位聲學設備的安裝調試,初步構建了長江南通段的聲學監測網絡,將協議內容落到實處。
(淮河流域漁業生態保護研究中心 供稿)